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妻子:_________________某,(身份信息)___________________,1994年已去世。
长女:_________________孙大女,(身份信息)___________________。
(资料图片)
次女:_________________孙小女,(身份信息)___________________。
我今年_____________岁,患有___________________病,身体随时可能发生意外,为避免两个女儿在我去世后因继承遗产发生纠纷,特立此遗嘱表示我对自己所有的财产在我去世后的处理意愿。
我的妻子李某是1994年因________________去世的,当时两个女儿尚年幼,需我抚养,故对我和妻子共有的位于__________市__________街_____号的自建房产未分割继承,一直
遗嘱人:姓名、年龄、民族、户籍所在地(未在户籍所在地的,列出现住地)、身份证编号。
我立此遗嘱,对我所有的财产,作如下处理:
(一)我自愿将下列归我所有的财产遗留给某某b(应当是法定继承人之一):
是房产的,写明权属证书号及房产地址、面积等详情;
是其他财产的,写明财产详情。
我遗留给某某b的财产,仅限某某b个人,是遗留给某某a的个人财产。
本遗嘱委托某某c(姓名、年龄、民族、户籍所在地、身份证编号)执行。
本遗嘱一式三份,一份由我收执,一份由委托执行人某某c保存,一份由某某市公证处保存。
(二)我自愿将下列归我所有的财产遗留给某某a(应当是法定继承人之一):
是房产的,写明权属证书号及房产地址、面积等详情;
是其他财产的,写明财产详情。
我遗留给某某a的财产,仅限某某a个人,是遗留给某某a的个人财产。
自书立遗嘱人:
年 月 日
特别说明:本自书遗嘱只能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
(一)改变遗嘱观念。
遗嘱不是遗言。许多老人误以为遗嘱是遗言,以为立遗嘱就是自己“差不多了”,要向儿女交代后事了,普遍有较早立遗嘱是不吉利的想法
(二)树立权利意识。
老人要树立自己的财产所有权者意识,坚持自愿订立遗嘱,在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自由决定遗嘱内容,确立遗产继承人。根据《民法》和《继承法》的规定,老人有自己的财产或遗产的处分权,订立遗嘱是实施权利的一种法律行为,这种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
(三)及时立遗嘱。
立遗嘱是一种法律行为,要求具备几个条件,如意思自愿、遗嘱内容合法清楚、立遗嘱人思维清楚等等。
(四)注意选择方式。
遗嘱有不同方式,一般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等。公证遗嘱效力最高,最为规范。
(五)内容合法完善。
遗嘱的内容要符合《继承法》的规定,内容要完善,措词要简练准确,书写或打印要清晰。
(六)注意保密。
老人订立遗嘱后,遗嘱内容要注意保密,遗嘱书也要妥善保存,防止丢失或被别人篡改。
(七)生前可以撤销或修改遗嘱。
遗嘱是一种单方的自愿的法律行为,老人在立遗嘱后,完全可以撤销或修改前一个遗嘱,可以再立一个新遗嘱。公证遗嘱也可以撤销或修改,但必须到公证处去撤销或修改。同时存在多个公证遗嘱的,以最后一个为准。
遗嘱人姓名: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我在此立遗嘱,对本人所有的部分财产,作如下处理:
(一)我自愿将下列归我所有的财产遗留给甲(应当是法定继承人之一):(是房产的,写明权属证书号及房产地址、面积等详情;是其他财产的,写明财产详情。)我遗留给甲的财产,属于甲个人所有。
(二)我自愿将下列归我所有的财产遗留给乙(应当是法定继承人之一):(是房产的,写明权属证书号及房产地址、面积等详情;是其他财产的,写明财产详情。)我遗留给乙的财产,属于乙个人所有。
本遗嘱委托丙(姓名、年龄、民族、户籍所在地、身份证号码)为执行人。
本遗嘱一式二份,一份由本人收执,一份由委托执行人丙保存。
立遗嘱人:______(签名)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立遗嘱人:(姓名),男,年龄,住址。
我在重病中立本遗嘱,对我所有的财产,作如下处理:
坐落在(地址)的房产几栋几间遗留给我的妻子(姓名)。
储蓄在(地址)储蓄所的定期(或活期)存款()元遗留给我的女儿(姓名)。
其余财产:(财产名称)全部遗留给我的儿子(姓名)。
本遗嘱委托(姓名)(现住:)执行。
本遗嘱制作一式三份,一份由我收执,一份交(姓名)收执,一份由(名称)公证处保存。
立遗嘱人(签名盖章)
实践中,公民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来选择恰当的方式订立遗嘱。从现实情况来看,选择自书遗嘱的时候可能居多。但不要认为只要是由被继承人自己亲自写下的遗嘱内容,这样的遗嘱就会得到执行。对于自书遗嘱,在《民法典》中也是有相应的要求,如果不满足,那么就会导致遗嘱无效,自然之后也就不能得到执行。
1、年龄不满18周岁的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精神智力障碍、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3、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4、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被篡改的内容部分无效;
5、处分国家、集体或他人财产的部分遗嘱无效;
6、没有为无生活来源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继承份额的,部分遗嘱内容无效;
7、没有为胎儿保留遗产份额的,部分遗嘱内容无效;
8、自书遗嘱没有全文本人手写,没写日期,或只写年月不写日的,无效;
9、立遗嘱违背公序良俗,给第三者的,无效;
10、遗嘱处分的是非法财产的,无效;
11、子女不可以代书遗嘱,不可以作为见证人参与订立遗嘱,否则遗嘱无效;
12、见证人、代书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遗嘱无效;
13、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先于立遗嘱人去世的,遗嘱失效;
14、立遗嘱人去世时,财产形态已发生变化或财产已不存在的,该部分遗嘱失效;
15、受遗赠人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未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遗赠失效。
立遗嘱人:xxx,男,xx岁,xxx省xxx县人,住xxx县xxx小区xxx号。我今年xx岁,且患有心脏病,身体随时可能发生意外,故特立此遗嘱,表明我对自己所有的财产在我去世之后的处理意愿。我和我的后妻xxx现共有以下财产:
(一)原籍xxx省xx县xx小区有产权房2套3间2厅,1套一间一厅,共xxx平方米;家具共有xx件,其中(注:别的财产)
(二)有县银行定期存款一张,存有人民币xxxxxxxx元。
为了在我死后,在财产分割上不发生纠纷,现对我的后妻xxxx各自的财产加以明确,并对我自有的财产提出如下的处理意见。
(一)后妻xxx现年xx岁,无亲生儿女,丧失劳动力。我们结婚xx年,她对我关怀备至。对我和她共有的财产应先行明确她所有的部分。一间一厅xx平方,存款中的xxxxx元归后妻xxx所有,(注:写明个别财产)。
(二)我的财产在我死后按如下方式予以分割和继承:
1.一套3间2厅xxx平方由长子xxx继承(注:再写明个别财产)。
2.一套3间2厅xxx平方由长女xxx继承(注:再写明个别财产)。
本遗嘱一式四份,经公证机关公证后,分别由后妻xxx,子xxx,女xxx各执一份。
立遗嘱人:xxx(签名盖章)
证明人:xxx(签名盖章)
xxx(签名盖章)
xxx(签名盖章)
xxxx年xx月xx日xxx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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