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方便群众出行、提升居住品质,建设老年人友好城市,德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积极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重点围绕政策体系构建、推进机制夯实、服务能效提升等方面不断探索、积极创新、持续用力,取得了良好效果。
高位推动
注入加装电梯强大动能
(资料图)
积极推动纳入市政府重要议事决策范围。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多次作出指示批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连续3年写入市政府工作报告,连续2年纳入市政府民生实事。
积极推动纳入市级督察督办事项。市政府连续两年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列为重点督导事项,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多次开展调研部署相关工作,推进加装电梯工作高质量实施、一体化推进。
高效推进
加快加装电梯项目落实
构建“四级联动”推进机制。明确部门、街道、社区、业主职责,形成市级指导、县级推进、街道落实、群众参与的“四级联动”机制。
构建“周调度、季督导”推进机制。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纳入全市住建系统“30+N”重点任务,组织召开工作部署会、推进会、调度会、培训会等,周调度、季督导,通报县市区主管部门,抄送县市区党委、政府。目前,全市已累计完成既有住宅加装电梯272部,其中2022年完成加装70部,位列全省第三;2023年已加装103部,在建76部,位列全省前列。
高频宣传
着力营造加装电梯良好氛围
线上宣传加力。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网站开辟专栏,宣传加装电梯工作。依托融媒体平台、网络,大力宣传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条件、程序、政策等内容以及群众感受,学习强国刊登《山东省德州市220部电梯提升居民幸福感》,形成立体传播态势。
线下宣传入户。组织街办、社区、物业企业印制宣传资料,在各小区公示栏、单元门口等显著位置进行张贴。利用摸排走访的机会,与群众面对面沟通交流,宣传有关政策,耐心解答群众关心的问题,极大促进了群众加装电梯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专项宣传精准。年初,市县两级春季房展会上均设立加装电梯咨询服务台,通过现场解读、展板展示、资料发放等形式为群众讲解加装电梯政策。多个县市区组织召开加装电梯企业推介会,通过政府搭台,架起了居民群众与加装电梯企业之间的沟通桥梁,实现精准对接。
配套完善“一系列政策”体系
优化顶层设计。在深入居民小区、电梯企业开展广泛调研的基础上,从解决实际问题出发,兼顾各方利益,经过多次专题研讨、专家论证,推动出台《德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试行)》,成为省内较早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形式规范加装电梯工作的城市。2022年,对原《办法》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降低启动门槛。
制定办事指南。为方便群众办理加装电梯有关手续,制定《德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手续办理指南》,明确各项手续的办理部门、办理时限、申请材料及配套表格,绘制加装电梯流程图,提供加装电梯协议书(参考样本),并公布相关部门单位及办事窗口联系方式。
细化工作要求。制定《德州市加快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若干措施》,让各项政策措施更有针对性、操作性,更贴合地方工作实际。正在组织编制《德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指导图集》。
组织开展加装电梯“一次摸底”
开展大调查。制定《德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情况排查摸底工作方案》,对全市规划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非单一产权的既有多层(四层及以上)住宅小区、楼栋和楼栋单元加装电梯的相关情况进行摸排,掌握现状底数。
进行大评估。制定《德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前期调查与可行性评估技术导则(试行)》,对纳入调查范围的所有住宅按照“一单元一档案”方式,评估加装电梯客观条件,得出初步结论,全面掌握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相关情况,夯实加装电梯工作基础。
探索集中成片加装电梯“一项试点”
先行先试打造样板。制定《德州市既有住宅集中连片加装电梯试点实施方案》,组织各县市区选择群众基础好、加装意愿强、条件比较成熟小区开展集中成片加装电梯试点。目前已有宁津县盛西家园、东方家园,夏津县住建局家属院,庆云县光明公寓,乐陵市电业新村、园丁小区等一批小区通过集中连片方式加装了电梯。
发挥集中推进优势。通过集中宣传发动,加快居民之间的协商决策进程,促进达成加装共识;集中方案设计,保护小区的整体环境和城市景观;集中组织申报,让居民更省心;集中组织施工,节约成本,减少扰民;统一维护保养,提升维护效率和服务质量。
建立帮办员制度。在所有试点小区均落实街道、社区帮办人员,帮助协调关系、统一思想和办理有关手续。
推动加装电梯“一窗服务”
搭建一窗受理平台。为方便群众咨询、办理加装电梯业务,积极推动在所有政务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设立加装电梯专窗。将加装电梯各环节受理窗口电话、地址及街道(乡镇)、社区加装电梯帮扶人员咨询电话、地址向社会公布,畅通对接渠道。
开展并联审批一站式服务。加装电梯不再办理规划审查意见,由街道办事处牵头组织县级自然资源、住建、市场监管、审批服务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形成联审意见代替,提前介入的部门告知加装电梯后续办理流程、申请资料及注意事项,让群众办事少走弯路。
建立纠纷化解“一整套机制”
推动建立“协、调、诉”加装电梯协商工作“一整套机制”,相关做法在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情况交流》上印发。
“协”字优先。相关业主如果有异议,首先由加装电梯实施主体及委托代理人主动与利益受损业主进行协商,妥善处理好邻里关系。
“调”字发力。指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村)委会搭建社区协商平台,组织业主民主协商,引导各利益相关方理性表达意见诉求,寻求各方意愿的最大公约数,妥善解决问题矛盾,尽力促成业主达成共识。
“诉”字托底。业主认为因加装电梯侵犯其所有权、相邻权等民事权益,经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引导其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解决。
拓展资金筹集“一揽子方式”
业主分摊一部分。充分借鉴外地经验模式,研究制定《加装电梯出资分摊比例参考》,促进居民意愿统一,帮助业主尽快达成加梯共识,得到广泛认同。
财政补贴一部分。积极争取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贴资金,中心城区符合条件的加装电梯项目,每部财政补贴10万元,由市、区两级财政按1:1比例共同承担,其他县(市)也参照制定具体财政补贴政策。
公积金解决一部分。协调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政策,允许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按相关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出资加装电梯。
老旧小区改造和加装电梯“一盘棋推进”
一体化研究推进。统筹老旧小区改造和加装电梯两项工作,在老旧小区改造摸底和征求民意时,同步做好居民加装电梯意愿征询,同等条件下鼓励将群众出资加梯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优先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对于有加装电梯意愿,但近期无法实施改造的楼栋,在施工过程中综合考虑电力扩容、管线迁移等,合理安排市政管线,预留电梯安装位置,避免重复开挖。
个性化设计方案。结合群众需求、整体造价、楼体现状、建筑风格等因素,针对小区内每一栋楼的不同情况,按照“一楼一策”“一户一案”的原则,制定改造方案,全方位满足业主的需求。
(来源: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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