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数字技术产业化进程加速,智能电视“套娃”收费、广告频出、操作系统愈加复杂等乱象引发了消费者的强烈不满。21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有关单位,在京召开治理电视“套娃”收费和操作复杂工作动员部署会。要求今年年底前,开展试点工作和专项整治,聚焦解决“收费包多、收费主体多、收费不透明”问题。此报道一经发出,就引发了网民的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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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网络
一、舆情统计与走势分析
在中国文化传媒集团舆情监测系统,以8月21日0时至8月23日14时为周期,以“智能电视套娃收费”等为关键词进行信息检索发现,监测期内的舆情高点出现于8月22日,目前舆情热度有所回落。
图:舆情关注走势图
8月21日,新华社对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有关单位,在京召开治理电视“套娃”收费和操作复杂工作动员部署会进行报道。报道一经发出,电视“套娃”收费问题引起广泛的关注和讨论,舆情热度持续升温。
8月22日,CCTV-13对【部署治理电视“套娃”收费和操作复杂等问题】进行报道。@中国日报发布【#中国日报评电视套娃收费等问题#:让电视服务回归公共服务本质】并发布【投票:#你看电视遇到过什么烦人操作#?】,对网民的意见进行收集,引起了网民热烈的讨论。@人民日报评论@中国网、@中国经营报、@经济日报等多家媒体进行报道。随后,#广电总局专项整治电视套娃收费等问题#、#力克电视套娃收费等问题#、#人民日报评电视套娃式会员收费乱象#等相关话题登上微博热搜,舆情热度迅速攀升,当日到达峰值,实时传播信息量为1890条。
8月23日,@中国青年网报道【#多部门治理电视套娃收费#】,舆情再次出现小幅度攀升,此后,舆情逐渐回落。
截至8月23日14时,从信息分布情况看,监测时间段内,监测到总信息27343条,客户端16883条,视频6122条,微博3733条,网站422条,微信101条,互动论坛72条。从媒体传播渠道来看,客户端和视频是舆情信息传播的主要渠道,占比分别为61.75%和22.39%。
二、网友观点
对与本次事件相关的“智能电视套路收费”“网友对电视会员乱收费有多反感”“广电总局专项整治电视套娃乱收费”等话题的相关网络评论汇总后发现:
图:网友评论分布图
一是,批评智能电视收费乱象,占比40.4%,典型网友评论如下:
@百花蝉悦:一大堆APP到处都要开会员,开了会员不算,想在电视里或者投影里看还需要开所谓的大会员、SVIP才能看。
@DoisanQAQ:影视资源不共享,软件之间不共通,这些我还能理解,但同一会员在不同设备之间不能共用就离谱,天知道登录买了年费会员的账号看剧,但是得知还要升级为电视端会员时有多崩溃......
@懒得想昵称003:用电视看新闻要钱,投屏要钱,不想着好好拍节目,就盯着老百姓兜里的仨瓜俩枣。
@Aprilkkkk0420:家里老人不会操作,被诱导点播了vip戏曲频道,也没有任何输入密码确认的流程,也没有订阅告知,事后莫名其妙扣了好几个月话费才发现不对劲。
二是,认为相关部门应该介入调查,占比32.3%,典型网友评论如下:
@狗头耗子:相关部门该出手时就出手,老百姓的话这些运营商压根不会听。
@薄凉少女Ming_:尊重版权是应该的,但是电视里的软件本身要会员,现在投屏也要会员,总之什么都要会员,还有各种收费制度,体验感太差。相关部门再不整治,人们只能看盗版,原创生态就这样被破坏了。
@Princess905:请管管这些平台吧,再不管人民群众真的要看不起电视了。
三是,批评智能电视操作的复杂性,占比27.3%,典型网友评论如下:
@碎片散落的小角落:以前一个遥控器看全部,现在几个遥控器,找不到一个电视。
@阿多哆多哆:回家想看个电视,但是操作也好复杂,打开电视发现上百个软件。咋着也是个90后吗,结果连电视都不会用了。
@你Lay吗:家里老人真的,过段时间就不知道电视怎么开了,五花八门,眼花缭乱,对老年人太不友好了。
三、舆情点评
8月21日,对于备受诟病的电视“套娃”收费乱象,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有关单位,召开治理电视“套娃”收费和操作复杂工作动员部署会。这项剑指电视“套娃”收费等乱象的多部门专项整治,针对消费者的痛点下狠手,引发全网关注。“多部门专项整治电视套娃收费”等话题迅速登上热搜,引起网友的热烈讨论,可见人民群众已经“苦智能电视乱象久矣”,整治智能电视经营生态刻不容缓。
目前,操作复杂、“套娃”收费,已然成为智能电视行业的通病。各大App会员权益不互通且移动端和电视的端口不兼容,“影片券”“儿童专区”“体育专区”等垂直细分内容还要单独付费,还有包年、包季等强制绑定等一些霸王条款,导致消费者在半诱导半逼迫下,重复消费、一充再充。用户的耐心和信任也随之不断被消磨,最终引发了对电视行业口碑的反噬。随着这些年网络平台的发展,人们为优质内容付费的习惯逐渐培养起来,平台服务商等希望通过提供增值服务进行营利无可厚非。但是,消费者为内容付费,绝不等同于被“收割”。电视服务的提供不应该以牺牲消费者最基本的观看体验为代价,更不是设置各种诱导式、不透明的会员制度和不合理的“套娃”收费规则。
出现“套娃式”收费现象的背后是层层嵌套的各方利益之间商业博弈的结果。互联网电视产业链条的参与主体众多,内容版权方、内容服务平台、牌照商持有方、平台运营商、电视终端厂商等,都想从市场中分一杯羹。各方在实际分工方面并未顾及用户的权利和体验,也并未完全遵循相关政策规定,加之长期以来急功近利追求经济利益等原因,形成了收费主体多、名目多、渠道多的乱象,也成为“套娃式收费”产生的根源所在。
要解决当下电视界面、收费方式混乱的情况,需要从根源上理顺商业逻辑,斩断恶性竞争;明确行业标准,严格治理收费乱象;重视观众体验,确保电视公共属性的发挥。第一,各商业主体具有技术优势,更应该在商业模式上厘清利益关系,探索友好、透明的收费体系,推出科学、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形成合理、可持续的商业互惠模式,而不是一味的使用“收割”模式,为获取短期的盈利进行恶意竞争。第二,监管层面要进一步明确行业标准。传统电视的相关标准和规范已经不能适应智能电视的发展和规范需求,监管部门应进一步明确具体的监管标准、收费标准,确保明码标价,规则透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收费包多、收费不透明、操作复杂等问题,及时出手、依法严格处置,清除积弊,确保互联网电视行业合规有序发展。第三,将观众的体验放在核心位置。电视产业自诞生之时,就不仅具有技术产业属性,更重要的是公共服务属性和社会属性。电视需要满足人民群众高质量且便利的收看需求。各平台在制定收费策略应更多地考虑观众的体验,为关注创造便捷、透明的观影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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