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公告,指出“各类人员和团体因私自探险、穿越自然保护区、无人区等而被困救援费用由相关人员和团队全额承担”,此公告一经发布,就引起了广泛关注。近期,游客乱闯禁区、违规探险或者非法穿越到未开发区域探险的情况时有发生,例如,7月22日,某自驾车队未经批准非法穿越罗布泊,导致4人遇难; 8月6日,8人在青海被困无人区。由此类事故导致的遇险救援给地方政府部门和民间救援团队带来巨大风险和成本,耗费了大量公共资源。对此,违规擅自进入无人区、未开放和未开发景区,该不该实施“有偿救援”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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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网络
一、舆情统计与走势分析
在中国文化传媒集团舆情监测系统,以8月21日0时至8月25日13时为周期,以“青海严禁游客擅入无人区”“擅入青海无人区全额承担救援费”等为关键词进行信息检索发现,监测期内的舆情高点出现于8月22日,目前舆情热度已经回落。
图:舆情关注走势图
8月21日,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严禁游客擅自进入无人区、未开放和未开发景区开展探险、旅游等活动的公告】,公告中提到,请游客进一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擅自离开国省道、乡村公路、旅游公路,深入无人区、未开放和未开发景区等危险区域开展探险、旅游和穿越等活动。各类人员和团体因私自探险、穿越自然保护区、无人区等而被困救援费用由相关人员和团队全额承担。@中国新闻网、@人民网、@新华社等多家媒体进行报道,引发广发的关注和讨论。
8月22日,@中国旅游报发布@极目新闻@中国网等多家媒体先后对该事件进行报道。随后,#私进青海无人区探险被困救援费自行承担#、#青海严禁游客擅入无人区#、#擅入青海无人区全额承担救援费#等话题迅速登上热搜,舆情热度迅速攀升,当日到达峰值,实时传播信息量为5738条。此后,舆情逐渐回落。
8月23日至25日,@中国旅游报、@中国妇女报发表、@工人日报分别发表评论【“无人区”不是探险旅游的法外之地】、【擅闯无人区被救援就该“自己买单”】、【由任性探险者“全额承担”救援费,释放强烈信号】。
截至8月25日13时,从信息分布情况看,监测时间段内,监测到总信息16474条,其中,客户端6150条,微博3430条,视频3363条,网站1597条。从媒体传播渠道来看,客户端、微博和视频是舆情信息传播的主要渠道,占比分别为37.34%、20.82%和20.41%。
二、网友评论:
对与本次事件相关的“擅入青海无人区全额承担救援费”“私进青海无人区探险被困救援费自行承担”“景区推进有偿救援”等话题的相关网络评论汇总后发现:
一是,支持旅游救援收取费用,占比55.6%,典型网友评论如下:
@沙漠的坚强玫瑰:这个尺度真的好,喊你别去还去的,自身承担经济责任是很正确的。
@坨坨:救援收费建议全国实行。救援人员的命也是命,救援人员的救援工具也是花钱买的,救援技能也是花钱花时间培养出来的。凭什么让别人替这些擅闯的人买单?
@呵~呵鹤:早就该立法规定救援费用由驴友自理,不仅自理,还要罚款,不仅罚款,还要重罚,要不然没人会长记性。
二是,批评部分网友罔顾警示擅入危险区,占比22.3%,典型网友评论如下:
@用户nnipumsg18:是那么大的警示牌看不到还是咋地,本就不能去的地方,还需要再发通知严禁一下,部分游客就不能自觉点吗?
@小基础bbbkin:本地土著望而却步的无人区,都知道那是有去无来的地儿,外地游客无所畏惧的往里冲,别给当地警力和救援机构添乱增负了。
三是,认为应该为救援人员点赞,占比16.8%,典型网友评论如下:
@只想看着678:救援人员辛苦了,近几年在无人区出事的事件不少,听说一家8口旅游的那次出动了50多人次警力,为你们点赞。
@小陈不想再掉头发:别的不说,咱们国家的政府真的负责,不仅要苦口婆心的劝,出了事还要忙前忙后的救,管它无人区还是禁区,有人被困了就得出动救人,真的很辛苦。感恩!
四是,认为媒体应该负起舆论引导之责,占比5.3%,典型网友评论如下:
@是景初鸭:我发现近几年去无人区然后出事的人特别多,跟一些自媒体账号总是发布这种“勇闯无人区”的旅游视频有很大关系,甚至很多去无人区旅游的人本身就是网红,靠这个赚取流量,平台真该管管了。
@卿卿路上走:以前人们无人区还是“危险”“死亡”的代名词,现在去“无人区”反而是一种流行和时尚了。这种现象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舆论引导不当造成的,宣传无人区旅游的时候多是一种猎奇、好玩的态度,对它的危险避重就轻,权威媒体真应该负起舆论引导的责任。
@开心快乐的美洋洋:如果媒体们能够拿出一半像宣传缅北诈骗那样的热情,大家就都知道无人区有多不能去了。
三、舆情评论:
对于“有偿救援”,青海并非第一次对此做出规定。2021年6月,安徽省黄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拟定《黄山市山岳型景区有偿救援指导意见》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2022年2月,云南省发布《丽江市旅游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指出,旅游者不遵守景区(点)规定,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开放区域陷入困境或危险状态需要救援的,相关组织和机构完成救援后,由旅游活动组织者及被救助人承担相应的救援费用。此外,四川稻城亚丁景区、四姑娘山景区等旅游景区均开始设立“有偿救援”机制,并已有违规的“驴友们”为自己的任性埋单。
对于“有偿救援”的机制合理性,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有人陷入危险境地后,政府部门当然有救助责任,但是,这种因盲目探险而遇险的救援,往往存在救援难度大,成本高的问题。除了经济成本,未经许可或备案擅自进入禁区、无人区而遇险,救援人员也很难预判险情程度,同样面临着相当高的人身危险。现代法治的一个重要原则“权责一致”为有偿救援提供了合理的依据。无视规则和警告的违规者要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付出相应的代价和成本。有偿救援制度可以倒逼任性游客约束自身行为、遵守相关法律和规定。从而约束更多人不敢任性妄为,才能避免更多公共资源被浪费。当然,收费并不是最终的目的,只要有人遇险,均应先行救援,事后再综合评判过错程度进行追偿。无论游客是否存在过错,救援仍要本着生命至上的原则,先救人而不是谈价格,这是有偿救援制度的底线。这就需要制定更加详细的规章制度,保障有偿救援的落地实施。
为减少游客无人区涉险,形成文明与安全的旅游环境,无人区的属地相关管理除了对野外探险行为的规范、教育、警示等软性倡议外,还需要做好监管工作,给无人区上好一道“安全门”,从拦、阻、截等方面下功夫。对于非法穿越“无人区”的行为必须加大处罚力度,以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此外,如何有效利用高科技手段阻止探险者擅闯“无人区”,还需要相关部门做更多工作。同时,游客需要进一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要充分的认识到,户外活动是享受生活,而不是不顾一切的“探险”行为。始终保持对大自然的敬畏,担负起社会责任,不违规,不越过法律和安全的底线,才能拥有更美好的旅途回忆。总之,希望更多人能够从相关案例和举措中,不断提高认识,形成敬畏自然、珍惜生命、遵守法律、维护规则的共识,杜绝不负责任的冒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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