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一是彰显“以人为本”理念;
二是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亮红灯”;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三是改变监管方式“出硬招”。
有以下四个方面体会:
第一方面,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明确了企业主体责任。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是根本。新《安全生产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第五条又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新增了17条,其中有9条提到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人员,占新增条数的52.9%。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共114条,其中有71条提到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人员,占总条数的62.3%。概括起来,新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作出了四个方面的重要规定:
一是明确委托专业服务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然由本单位负责;
二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
三是规定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四是新《安全生产法》增加的第二十二条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的七项职责。
第二方面,新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规定了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乡镇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前沿防线,加强乡镇安全生产监管,夯实基层、打牢基础,实施安全生产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是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大举措。
第三方面,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大幅度提高了处罚力度。
一是在隐患排查治理上可采取“双罚”。修订后的《安全生产法》在隐患排查治理的执法方面,比以往更加严厉。原《安全生产法》在执法程序上,一般是在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中,发现隐患和问题先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才能给予行政处罚,在整改前一般是不进行行政处罚的。而新法较原来有了较大变化,对于生产经营单位的一些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除责令改正外,可以同时进行行政处罚,逾期未改正的还要进行更为严厉的行政处罚,这样极大地增强了新《安全生产法》的震慑力,为安全生产执法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加大了对违法行为和事故责任的追究力度。按照两个责任主体、四个事故等级,规定了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的8项罚款处罚,大幅提高对事故责任单位的罚款金额。通过学习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我们很容易得出结论:凡发生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罚款的“起步价”从原来的10万元提高至20万元,“封顶价”从原来的500万元翻番至2000万元,这是我国目前所有法律中直接规定的罚款数额最高的,使企业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不可承受之重”。通过严厉的处罚,一方面通过强化事前预防和控制,努力消除不安全因素;另一方面通过重拳出击,让企业不敢出事、不能出事、出不起事,进而倒逼企业切实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消除安全生产隐患,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遵法守法,依法搞好生产安全。
第四方面,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措施手段更加强硬。
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增加了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的查封权和扣押权。对拒不执行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等决定的生产经营单位,可采取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直至决定得到执行。以上措施对于及时制止、纠正生产经营单位的违法行为,预防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是非常有力的,为保障安全生产执法的正常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
知法才能守法,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任重而道远,我们要把学好用好新《安全生产法》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用实际行动将新《安全生产法》变“纸面上的法律”为“行动中的准则”,在民众头脑中牢固树立“违犯《刑法》是违法,违犯《安全生产法》也是违法”的思想,真正把依法治理的法治思维变成依法办事的具体行为,努力学法、知法、用法,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全面提高安全生产法治化进程,全面提升生产经营单位本质安全,为我县的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不懈努力。
“生命”一个多么鲜活的词语;“安全”一个被人们老调重弹的课题。
从八月份以来,我矿运输队已发生三期事故,联想去年后半年我矿频发事故及今年王家山一起死亡事故,总感觉每年的后半年是事故频发期。细细想想,一桩桩的事故历历在目,是何等的悲哀!又且能让我们生产在第一线的职工安心呢?
作为一名煤矿生产在一线的我,深深地感受到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是多么的严峻,但又回想很多事故何况不是我们自己违反三违、不按章作业所造成的呢?
我们每天都在宣誓:“我的工作无差错,我的岗位请放心。”但是一到工作面真的是我的岗位请放心吗?我的工作无差错吗?就我队割煤机连续两次出现问题又是为什么?班前会说的再好,现场落实不到位等于是空话。因为煤矿安全生产的直接受益者是我们自己,所以我们必须对煤矿安全生产负责,“执行上级安全规定不打折,完善煤矿安全制度不走样,狠抓全员培训不放松,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不欠账,排查安全隐患、追究安全责任不手软”。
作为煤矿工人,安全才是幸福的生命线。我们的生命只有一次,而幸福有很多种。
然而什么是生命?生命本来就是一个奇迹,也是一种偶然,一个新生的小生命能否来到这个世界上,有时仅仅在于父母的一念之差。然而生命又是短暂的,短暂得有时让人无从把握。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什么是幸福?幸福可能会得到一百种、一千种甚至更多的答案,当然对于幸福的理解不同、经历不同、地位不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幸福观……而我,作为一名矿工,安全才是最大的幸福!
那么,什么是安全?安全是一种态度,安全是一种责任,安全是我们煤矿企业永恒不变的主题。
我们经常讲“以人为本,安全第一”。这就是我们的态度,也是我们的原则,更是我们的责任。“安全”对于我们是重要的,对于我们矿山工人来说更是重要的,它的意义,在于生产装置的稳定运行;在于千家万户的幸福与欢乐;更是在于国家财产的安危!不讲安全,哪怕只是一个小小的疏忽就能使“顶板掉落、瓦斯爆炸;不懂安全,哪怕只是一只小小的工具包,就能中断供电系统的正常运行;不要安全,哪怕只是一个小小的意念,就能让操作中的生命处于危险。正是“安全”保护着我们生产企业高速、迅猛的发展,也正是“安全”让我们企业不断的走向壮大。
安全是保证我们事业顺利完成的法宝,是我们取得效益的前提,安全对我们来说至关重要。敬畏生命,警钟长鸣!警惕与安全共存,麻痹与事故相连!当侥幸心理闪现时,麻痹思想抬头时,请想一想:父母双鬓的白发,妻子牵挂的眼神,孩子睡梦中那甜甜的微笑,难道这一切还不能打动你那浮燥的心吗?难道这一切还不能唤醒你那麻木的神经吗?难道这一切还不能让我们自觉地把安全放在首位吗?
春天走了会再来,花儿谢了会再开。生命,一旦失去就不再回来,还有什么比幸福地活着更可贵呢?所以我们更应该懂得珍惜生命,关注安全,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保护别人不被伤害”。把生命握在自己的手中,去享受人间的天伦之乐,去感受人间的至爱与温情,这该有多好……
幸福寄希望于安全,安全又给予我们无限美好的幸福。让我们抓住安全这根幸福的生命线,时刻沐浴在幸福的阳光之中,享受幸福的乐趣,演义生命的精彩!
作为一名项目经理,深知肩上责任重大,对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因此,从自身角度就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清洁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安全第一,环保优先,以人为本”的正确理念,坚决克服“重生产,轻安全”的错误思想,切实摆正安全与进度、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切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不安全不开工、不安全不建设、不安全不运行”,确保生产安全。
从基层施工多年的经验来看,抓好基层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应重点做好以下几点:
一、正确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
从总体形势来看,公司的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相对比较稳定,但基层的安全环保工作依然严峻,综合管理能力还不能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还达不到安全发展、清洁发展的要求。因此,需要我们基层领导正确认识目前的安全生产形势,率领全员扎扎实实地开展安全环保工作,将各项安全环保工作举措落到实处,务求实效,不断夯实基层hse管理,全面提高基层现场的事故整体预防能力,为公司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提高思想认识
近几年,集团公司、公司对安全环保工作越来越重视,要求也越来越严,可以说,在当前形势下,安全是政治、是大局、是稳定、是和谐,更是一种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作为基层领导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点,不断提高对安全环保工作的认识,增强抓好安全环保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意识。深刻理解“安全是否决性指标,经营是性指标,节能降耗是约束性指标”,从发展惠及员工、维护员工切身利益的角度出发,切实抓好安全环保工作。
要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思想认识是关键,特别是基层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意识,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施工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并按规定提取安全经费,保障安全设施的及时到位,切实解决安全技术问题。在日常工作当中,始终坚持把安全生产摆在第一位,不断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逐步完善hse行为准则、hse检查及考核标准、hse奖惩管理办法,做到组织落实、措施落实、检查落实、考核落实,促使hse管理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
三、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环保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工作,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亲自组织完善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的hse职责,并将责任目标和工作压力层层传递下去,直至每一名岗位员工,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构建“一把手挂帅,主管领导负责,专业路分管,职能部门监控,党政工团齐抓,全员参与”的责任体系和工作局面。同时,建立完善hse奖惩约束机制,把hse责任目标落实情况与有效的考核、奖惩结合起来,严考核,硬兑现,促使责任由全员共担。
四、加大执行力度
抓安全生产工作,必须注重执行能力建设,严格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办事,养成尊重科学规律,反对违章蛮干的好习惯,养成令行禁止、雷厉风行,执行制度一丝不苟、完成工作精益求精的好作风。同时,还要培养各级管理人员事事从严、事事过细的工作作风,敢于叫真章,善于抓细节,及时发现和堵塞安全环保的漏洞,识别和防范施工现场存在的各类风险,落实各项消减控制措施,强化危机意识和风险意识,增强员工识险避险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树立安全环保工作“没有问题就是最大的问题”和“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理念,时刻保持对各类风险和隐患保持高度警觉,筑起坚固的防范之墙,遏制一切事故的发生。
五、切实抓好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是开展各项管理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因此,要切实抓好此项工作,组织全员开展全面、全方位的危害因素识别活动。项目经理要亲自组织开展,组织安全管理部门、生产技术部门、设备管理部门按照事故类别、施工工艺流程、设备设施现状开展危害因素识别活动,针对识别出的危害因素,及时制定风险消减控制措施,并充实、完善到施工项目“两书一表”、岗位“两书一表”和操作规程中,指导作业人员施工和操作,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总之,安全生产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因此,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全员参与,做到“人人、事事、时时、处处”抓安全生产工作,努力增强全员的安全环保意识,提高全员的安全环保素质,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思想转变,从而有力促进公司安全环保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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